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24-06-03 00:00:00 ℃
教发函〔2024〕118号
重庆市人民政府:
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设置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的函》(渝府函〔2023〕108号)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,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,同意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,学校标识码为4150012609;同时撤销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的建制。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。
一、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,由你市领导和管理。
二、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三、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,同意首批设置信息安全与管理、物联网工程技术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、现代通信工程、大数据工程技术、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技术等6个职业本科专业。
四、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2000人。
望你市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,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,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,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研究和模式探索,科学规划专业布局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与产业发展、技术变革和社会人才需求紧密对接,促进学校办出特色、办出水平,坚持以电子信息为特色、智能化为引领,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,为重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。
教 育 部
2024年5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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